《宿舍安全管理条例》
宿舍安全管理条例
1. 未经宿管老师批准与核实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。
2. 宿舍门锁、钥匙统一由宿管老师配备、统一管理。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,个人钥匙一定要妥善保管好,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老师报失登记。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案件,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。
3. 为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,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、私接拖线板,严禁使用电饭锅、电水壶、电炉、电热杯、电热棒等违规电器。违者,除没收处理外,还将报系部通报批评。注:手机、充电器、手提电脑不得充无人电。否则,视为违纪。
4. 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、宠物等。违者,按《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》处理。
5. 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抽烟、纵火、赌博、酗酒、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。违者,按《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》从严从重处理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。
6. 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。违者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处罚。
7. 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及做好防盗工作。贵重物品严禁带入宿舍,手机、现金、手提电脑、手表等贵重必需品必须随身携带,妥善地保管好个人财物。离开宿舍一定要关好门窗、上好锁,并随身携带宿舍钥匙。发现宿舍内门、窗损坏以及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宿管老师及安保处报告。
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
安全保卫处
终审:宣传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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